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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入税企业人力成本如何筹划?

财税通 2019-10-17 15:26 来源:社保入税

  随着2019年社保入税的逐步推进,征管力度加大,社保的征管、稽查越来越严格,那些少缴、漏缴、不缴社保的企业渐渐浮出水面。各个企业都在寻求筹划方法。下面小编就给大家讲讲社保入税企业人力成本如何筹划的方法和实例。

  一、新员工入职规划社保缴纳基数

  新员工入职后的起薪当月足月工资作为社保缴费基数,可以在签订合同可以将入职工资第一月工资适当调整,在入职一段时间后,后续使用其他合理方案将剩余部分工资奖励发放给员工。

  例如:新员工小王在5月1日入职,标准工资为8000元,签订劳动合同时,可约定入职5月工资6000元;6月后考核提升工资为8000元,并在6月将剩余部分工资以其他奖励性工资名目补足发放给新员工,6月合计发放10000元。

  新员工小王入职当年的社保基数,则为入职第一个月的足月工资6000为社保缴费基数。(具体金额可以由企业核定考量)

  二、老员工,可以拆分员工工资,降低社保缴费基数

  1、在不影响员工工资总额发放的情况下,可以将员工的工资拆分为不同明细,将部分金额计入不纳入社保基数的工资明细中。

  例如:某企业,内部高级技工人员李某,月薪12000元,年终奖100000元,李某收入合计244000元,李某的社保基数:244000÷12=20300元。

  筹划后,拆分李某工资,调整工资项目:

  ① 月工资1万元,年终奖发放2.4万,发放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10万元;

  ② 员工每月可以计入社保基数的工资为:(1×12+2.4)÷12=12000元。

  ③ 可用12000作为李某的社保基数缴纳社会保险费。

  2、分立不同企业,员工在不同企业工作,以一处取得的收入计算员工工资、社保。

  例如:某家装行业老板名下成立两家公司:甲公司、乙公司;甲公司提供家居装饰装修,乙公司提供设计服务。员工张三,从事业务销售、家装设计工作,以前月工资为20000元。

  ① 张三与甲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作为家装业务销售人员,每月工资10000元,缴纳社保、申报个税;

  ② 在乙公司从事家居设计工作,取得剩余部分收入10000元;

  ③ 次年,针对两处以上地方取得的收入,做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同一行政区域内,一个身份信息只能有一个社保账户,此案例中,员工可选择在甲公司或乙公司交社保,以一个公司取得的收入计算社保基数。

  三、更改企业与员工合作模式。

  例如:地产中介,房产经纪人以前是采用雇佣制,签订劳动合同,发放工资+业务提成来取得的收入,都计入员工工资,而房产经纪人的收入往往都会高于当地平均工资收入;

  而根据“职工上一年月平均工资”,无论是按照职工上年平均工资或者当地上年月平均工资300%缴纳社保,个人与企业承担部分金额都比较多。

  针对此类高收入的房产中介经纪人,更换与企业的雇佣模式:

  1. 解除个人与单位的劳动关系;

  2. 个人可以成立“个体工商户”或者“个人独资企业”,与企业签订经济业务合作,采取无底薪、提取业务佣金取得报酬。

  如此操作后,企业与个人:

  1. 房产经纪人无底薪,无“职工在岗月平均工资”作为社保缴费依据;

  2. 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单位可以不用给业务员缴纳社保;

  3. 房产经纪人可以选择自行缴纳社保、个人所得税;

  4. 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可在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至300%范围内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

  企业与提供服务者不建立劳动关系,二者为合作关系,并非雇佣关系,可称为“社会化用工”;适用于企业咨询顾问、培训师、专业财会师、直销行业的经销商(个人)、房地产中介经纪人、保险公司经纪人等。

  四、返聘离退休人员

  根据政策,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离退休人员不属于社保费的征缴对象。返聘离退休人员,一般只需要缴纳个税,不需要缴纳社保公积金

  部分地区有规定,返聘离退休人员,需要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具体政策可以咨询当地社保局!

社保入税

税收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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