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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其自然
发表于 2019-09-19 18:28:12
按照现行印花税政策,生产经营单位的营业账簿属于印花税的应税凭证之一。其中,“记载资金的账簿”应按所记载的“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缴纳印花税,适用税率为万分之五,自2018年5月1日起,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即按万分之二点五实际缴纳印花税。 这里所称的“记载资金的账簿”应按所记载的“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缴纳印花税,就很清楚的表明,对于注册资金是按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金额计税,所以未到账的注册资金不存在缴纳印花税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