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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转账给公司100万,用途应该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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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9-10-14 18:00:11

    如实写明用途就了。 老板和公司是两个独立的法律主体,相互之间的金钱往来可能有很多种。 第一种:是投资。 那就写投资款。 老板作为股东,将钱投资到公司,写投资款,会计处理增加实收资本。 第二种:是资金拆借关系。 公司缺钱,老板可以作为债权人,借给公司50万,那就写借款。 第三种:老板代收业务款项,那就是货款。 本来这笔钱,应该是客户打给公司对公账户的,但打给老板个人了,老板再转给公司。 当然,这种情况最好避免,建议由客户直接打给公司比较好。 第四种:老板自己和公司有业务往来,比如购买公司产品,那也是货款或预收款。 第五种:老板之前备用金,没报销,现在归还公司, 或老板之前从公司借过钱,那就是归还欠款。 第六种:有些银行的贷款,是老板个人申请的,放到个人账号再转给公司,那也是相当于老板借给公司。 总之,从合法合规角度来说,如实写就可以,如果本身是合规的,也没有什么风险。 当然,如果这个资金往来是不合规的,那就需要斟酌当中风险,再决定如何来写比较妥当。